员工培训管理规程
目的: 对制剂室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人员技术水平和素质。
范围: 对制剂室所有员工进行培训。
职责: 质量室、制剂室、设备室、仓储室负责人。
内容:
1. 制剂技术工作人员须具有药士职称或中专以上药学学历,制剂室辅助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 新员工上岗前均须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操作、卫生知识以及有关法规制度等的培训教育和考核,法规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培训的方法采用集体授课和岗位操作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未通过的新员工不得上岗。特殊岗位的制剂人员还要通过专门的操作培训与考核,经岗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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