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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片

本科 | 18 年行业经验

专业领域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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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治疗产品GMP合规案例分享 ——10个月从体系搭建到通过GMP符合性审计

一、写在前面:为什么这个案例值得分享在医药合规咨询行业摸爬滚打多年,我经手过不少GMP体系搭建的项目。但去年做的这个细胞治疗企业项目,让我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感触。这家企业打动我的地方在于:他们对自己要走的路非常清醒——知道眼下需要什么,也知道未来要面对什么。中试车间是为Ⅱ期临床前准备的,到了Ⅲ期临床和商业化阶段,必须另建符合更大规模生产要求的新场地。他们没有幻想“一步到位”,也没有因为“以后要重建”就对眼前敷衍了事。这种务实和清醒,在行业内并不多见。企业负责人说的一句话我印象很深:“我们不想走捷径,眼下该做的就做扎实,以后该重建的就重建。每一步都走稳,才能走得远。”这种态度,让整个合作过程格外顺畅。10个月后,当他们拿到GMP符合性审计证书的那一刻,我由衷为他们感到高兴——不是因为我们又完成了一个项目,而是看到一家真正想做事情的企业,在合规这条路上走对了方向。下面,我想把这个项目的全过程记录下来,分享给同样在合规路上探索的同行们。二、项目背景:一家想“走稳每一步”的细胞治疗企业2024年底,一家位于长三角的细胞治疗研发企业找到了我们。经过几个月的接洽、现场考察、方案评估,该企业最终决定选择与CIO合作。在找到我们之前,他们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接触,主要来自几年前做过的一次ISO认证。那次认证让他们有了一些基础的体系认知,比如文件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概念。但企业负责人也坦诚,那次认证主要是为了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求,通过之后体系并没有真正融入日常运营。后来缺乏体系的日常维护,最终没法通过后续的年度监督检查。这家公司专注于靶向细胞治疗产品的研发,核心产品包括靶向树突细胞疫苗等。企业已完成早期研发,正准备进入中试放大阶段。他们对自己的定位非常清晰:现有场地:中试车间,服务于Ⅱ期临床前研究未来规划:Ⅲ期临床及商业化生产需要新建符合更大规模的生产场地眼下任务:把中试车间的GMP体系做扎实,确保Ⅱ期临床前的样品质量可靠、数据完整。企业负责人的原话是:“我们现在这个车间,就是为Ⅱ期临床前服务的。以后到了Ⅲ期,肯定要重建。但眼下的事必须做好,不能因为以后要重建,现在就糊弄。每一步都算数。”这种清醒的认知,让我们对这个项目充满信心。客户核心诉求:短期目标:向医疗机构申请ⅡT(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需要证明样品在符合GMP条件下生产。中期目标:为未来Ⅱ期临床前试验提供质量可靠的样品。长期规划:未来Ⅲ期临床及商业化生产将新建场地,眼下不做过度投资。三、破局思路:把眼下的事做扎实,不为未来过度设计项目于2025年3月正式启动。在项目启动前的沟通中,我们项目团队反复讨论一个问题:对于“已知将来要重建”的中试车间,我们应该怎么做?最终确定了三条原则:第一,不做过度设计。不要求这个车间2019年就建成的车间去满足Ⅲ期临床和商业化的产能需求,那些是未来新建场地要考虑的事。我们就按照Ⅱ期临床前的要求,把该做的做到位。第二,但也不能“减配”。Ⅱ期临床前的GMP要求一点都不能打折扣——无菌模拟试验、工艺验证、偏差管理、变更控制,该做的全都要做,而且要做扎实。因为样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临床试验结果,容不得半点马虎。第三,体系要有“可移植性”。虽然现在这个车间以后要淘汰,但今天建立的文件体系、验证方法、人员能力,未来可以平移到新场地。这样今天的投入,到了明天依然是资产,不是沉没成本。带着这些想法,我们制定了“体系建设+硬件完善+人员赋能+验证先行”的整体策略。项目目标:在10个月内,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GMP体系,顺利通过GMP符合性审计,获得可支持Ⅱ期临床前的GMP符合性审计证书。四、服务过程:一步步见证体系的生长第一步:差距分析——找到起点(2025年3月)项目启动后,我们组织专家团队第一时间去了企业现场,对车间的硬件条件、文件体系、人员能力、验证状态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我们把这些发现整理成了一份《GMP差距分析报告》,列出了需要改进的关键事项,并按优先级分了类。企业看到报告后说:“这下心里有数了,知道从哪里下手了。”第二步:硬件确认与管理完善(2025年4月-6月)针对硬件方面的情况,我们采取的策略是:不盲目追求大规模改造,而是通过系统性的验证、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现有条件下能够满足Ⅱ期临床前的生产要求。主要工作包括:Ø指导对洁净空调系统、压差梯度、关键设备进行全面的验证和确认;Ø指导建立连续环境监测体系,明确监测点位、频率、警戒限和行动;Ø完善人员行为规范,确保操作本身不成为污染源。通过上述工作,确保了现有条件下能够满足生产要求。第二步:体系完善与人员赋能(2025年4月-10月)体系建设的这几个月,是工作量最大的阶段,也是最有成就感的阶段。文件体系方面,我们不是简单给一套模板让他们填空,而是带着企业的人一起写。我常说:“文件要写得让操作的人看得懂、做得到。”比如细胞培养的SOP,我们让负责操作的实验员参与编写,他们最清楚哪个步骤容易出错、哪个环节需要特别注意。最后定稿的文件,既符合GMP要求,又贴合实际。到10月份,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文件体系,覆盖了所有关键环节,包括管理规程(SMP)、操作规程(SOP)、技术标准、记录表格等三百多份文件。人员培训方面,我们坚持“培训+考核+再培训”的闭环管理。培训内容覆盖了GMP法规通识、细胞治疗附录专项、无菌操作规范、偏差管理、变更控制等。更让人欣慰的是,操作人员开始主动提问:“老师,如果遇到偏差,第一步应该是先停还是先报?”这种从“被动执行”到“主动思考”的转变,正是GMP意识内化的表现。第四步:无菌模拟试验(2025年11月)无菌模拟试验(APS)是细胞治疗产品GMP验证的重头戏。连续3批全部合格,才能证明无菌操作工艺有效。说实话,做APS的那段时间,企业上下都绷着一根弦。每批试验结束后的7天、14天,每天观察培养结果时的紧张感,我们能真切感受到。好在结果是让人欣慰的:连续3批无菌模拟试验全部合格。那一刻,所有人都松了口气。这不仅是对无菌操作工艺的验证,更是对团队几个月来努力的肯定。与此同时,清洁验证、分析方法验证、运输验证等工作也同步推进。到10月份,全套验证文件归档完成,为后续的样品生产提供了充分的数据支持。第五步:工艺验证(2025年12月)在无菌模拟试验合格的基础上,企业启动了工艺验证工作。核心产品完成了连续3批工艺验证,每一批的数据都经得起推敲。第六步:自查整改(2025年12月-1月)正式审计前,企业开展了多轮自查。我们带着团队又去了两次,做模拟检查。模拟检查的时候,我们尽量模拟真实审计的场景:随机抽文件、现场看操作、随机提问。这种“实战演练”让团队提前进入了状态,也把问题解决在了正式审计之前。经过几轮自查和整改,所有发现的问题都关闭了。这时候,企业才向审计机构提交了正式申请。第七步:GMP符合性审计与整改辅导(2026年2月)2026年2月,GMP审计首次会议召开。企业的汇报材料准备得很充分,从企业概况、产品研制、GMP体系建立执行,到自查整改情况,条理清晰,数据详实。正式审计持续了2天。审计专家们看得很细:文件、记录、现场、人员,每个环节都不放过。审计结束后,专家组出具了正式的《GMP审计报告》,列出了需要整改的缺陷项。虽然整体体系得到了认可,但任何审计都会发现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这是正常的,也是GMP持续改进精神的体现。接下来的半个月,是整改辅导阶段。我们协助企业对每一条缺陷项进行分析:对于文件类缺陷:指导如何修订文件,使其更清晰、更具可操作性对于记录类缺陷:帮助完善记录设计,确保数据完整性;对于现场类缺陷:协助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于验证类缺陷:指导补充验证工作,确保数据充分;每周一次的进度跟踪,确保整改按计划推进。所有整改完成后,我们辅导企业撰写了整改报告,附上整改前后的对比证据,提交给审计机构复核。2026年2月,企业正式收到了GMP符合性审计证书(证书样本详见附件)。五、项目成果与客户价值回看这10个月,最大的成就感不是那张证书,而是看到企业真正建立起了一套“活的体系”:六、一点感想写完这个案例,我想到那些和这家企业处境相似的客户——硬件条件不完美,但又必须推进GMP合规。他们常常问我:“像我们这种情况,还有机会通过审计吗?”我的回答是:有机会,但有前提。前提是:你清楚地知道这个场地是过渡还是永久;你愿意在管理和验证上下硬功夫,而不是指望侥幸过关;你有充分的数据证明风险可控,而不是凭感觉说“我觉得没问题”。就像这家企业,他们从没幻想过用这个中试车间去走完Ⅲ期临床。他们知道,未来一定要建新场地。但他们同样清楚,今天的样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明天的临床试验结果。所以,该做的无菌模拟试验,他们做了;该做的工艺验证,他们做了;该写的SOP,他们一条一条写;该培训的人员,他们一个一个考。最后能拿到证书,不是因为硬件有多完美,而是因为他们在现有条件下,把能做的事都做到了极致。如果你也在类似的路上,希望这个案例能给你一些参考。附件:GMP符合性审计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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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核发分析

一、总体概况截至2025年8月31日,全国共新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261张。其中,纯B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共计84张,占比约32.2%。从基于 B 证的产品类型分布来看(见图 1),各类产品占比及数量情况如下:●化药(Bh):64 张,以 71.91% 的占比占据主导地位,是当前 B 证申请的主要产品类型。●中药(Bz):17 张,占比 19.10%,体现出中药领域在 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稳步发展的态势。●生物制品(Bs):7 张,占比 7.97%。由于生物制品研发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技术壁垒较高,因此其 B 证数量相对较少。●其他(Bq,如医用氧):1 张,占比 1.12%。这一数据表明 MAH 制度的覆盖范围十分广泛,并非仅局限于常规药品。注:部分许可证涵盖多种产品类型(例如许可证类型标注为 Bhz,同时涉及化药与中药),因此各产品类型数量加总后可能会大于 B 证总数。(图1:2025 年新发 B 证产品类型分布(截止 2025 年 8 月 31 日))二、地域分布分析全国B证核发呈现明显的地域集聚效应,依据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B 证核发数量,可划分为三个梯队:表:2025年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B证核发情况梯队表梯队省份新发许可证总数纯B证数量特点概述第一梯队(领跑者)(B证 ≥ 5张)广东省1510总量最大,企业活跃度高,创新药与仿制药并重上海市118生物医药绝对高地,8张B证中5张为生物制品(Bs)江苏省257总许可证数全国第一,产业基础雄厚,化药为主浙江省146创新活力强,与上海、江苏形成长三角联动效应海南省76B证转化率极高(85.7%),政策高地效应显著第二梯队(积极跟进)(B证 3-4张)安徽省275中药B证特色明显,化药同步发展河南省195北京市44全部新发证均为B证,聚焦化药创新福建省64重庆市94类型多元(化药、中药、生物制品均有)湖南省94陕西省64中药B证占比较高第三梯队(初步探索)(B证 1-2张)江西省93山东省122与经济大省地位不符,潜力待释放四川省92山西省52天津市42河北省251总证数多但B证极少,以中药饮片等传统生产为主辽宁省41宁夏回族自治区31西藏自治区21贵州省31黑龙江省51青海省21(尚未发证)(B证 = 0张)湖北省40新发许可证均为非B证甘肃省70新发许可证皆为中药饮片云南省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吉林省60广西壮族自治区00暂无新发许可证地域分布显著特点:1.双引擎驱动发展: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与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作为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在 B 证核发方面表现突出。2.生物医药高地优势凸显:上海市在 B 证核发中,生物制品占比极高,充分体现了其在生物医药研发、生产技术、人才储备等方面的雄厚实力,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全国生物医药研发和产业化领域的龙头地位,对周边地区及全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3.政策驱动效应显著:海南省凭借博鳌乐城先行区等特殊政策优势,为研发型医药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吸引了大量企业前来申请 B 证,使得其 B 证转化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充分展现了政策对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4.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从全国范围来看,中西部地区(如甘肃、云南、贵州等)和东北地区(如辽宁、黑龙江、吉林等)多数省份在 B 证核发数量上相对较少,反映出这些地区在医药产业创新能力、产业基础、政策配套等方面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存在一定的差距,医药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或探索阶段,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三、产品类型与趋势分析(一)化药(Bh):绝对主力1.发展现状:在 2025 年新发 B 证中,化药 B 证数量为 64 张,占据 B 证总量的四分之三,是当前 MAH 制度实施过程中最为成熟、应用最为广泛的领域。化药产业发展历史悠久,生产工艺成熟,市场需求稳定,因此成为众多医药企业申请 B 证的首选产品类型。2.未来趋势:从发展趋势来看,化药 B 证申请主要集中在仿制药、改良型新药以及创新药三个方向。随着医药市场竞争的加剧和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持续推进,仿制药质量不断提升,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改良型新药在原有药品基础上进行改进,能够更好地满足临床需求,具有较高的市场潜力;创新药则是医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领域。在生产模式方面,研发型企业由于自身生产能力有限,委托大型 CRO(合同研究组织)/CMO(合同生产组织)企业进行生产已成为主要模式,这种模式能够充分整合资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实现优势互补。(二)中药(Bz):特色发展1.发展现状:2025 年新发中药 B 证 17 张,这一数据表明中药领域在 MAH 制度下已成功破冰,打破了以往中药产业发展的传统模式,逐步实现了与现代医药管理制度的融合,呈现出稳步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2.未来趋势:中药 B 证发展主要呈现两种模式:(1)中药新药研发模式:随着人们对中医药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和中药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药新药研发成为中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如陕西牧远药业的 “蓉仙口服液”,便是中药创新发展的典型代表,这类中药新药的研发与上市,为中药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了中药产业向创新化、现代化方向发展。(2)持有人变更模式:部分中药企业通过持有人变更的方式,实现了经典名方、存量品种批文的流转。例如,广东祥源药业的 “保和丸”、河南亨泽药业的 “磁朱丸” 等,通过这种模式,不仅盘活了现有药品批文资源,提高了药品市场供给效率,还促进了中药品种的传承与发展。3.产业聚集地:中药 B 证主要集中在安徽、河南、陕西、湖南等中医药大省。这些省份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深厚的中医药文化底蕴以及完善的中药产业体系,为中药 B 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和环境支持,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中药产业聚集地。(三)生物制品(Bs):高壁垒领域1.发展现状:2025 年新发生物制品 B 证仅 7 张,由于生物制品具有研发周期长、技术难度大、生产成本高、质量控制要求严格等特点,其审批门槛在各类药品中最高,因此市场集中度也最高,仅有少数具备较强研发实力和生产能力的企业能够进入该领域。2.未来趋势:从产品类型来看,新发的生物制品 B 证全部为创新生物药,主要包括单抗、融合蛋白、治疗性生物制品等。这些创新生物药在治疗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慢性疾病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是当前医药产业研发的热点领域。在生产模式上,由于生物制品生产工艺复杂,对生产环境和设备要求极高,委托生产方多选择专业的生物药 CDMO(合同开发生产组织)企业进行生产。CDMO 企业具备专业的生产技术、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为委托方提供从药物研发到生产的全流程服务,保障创新生物药的顺利研发与生产。3.产业聚集地:生物制品 B 证主要集中在上海市,在 7 张生物制品 B 证中,有 5 张来自上海,其余 2 张分别来自江苏和广东。上海市作为全国生物医药产业的核心城市,拥有众多国内外知名的生物医药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端人才,在生物医药研发、生产、流通等环节具有完整的产业链和强大的产业集群效应,因此成为生物制品 B 证的主要聚集地;江苏和广东则凭借自身在生物医药产业方面的一定基础和优势,也在生物制品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四)其他类型(Bq):范围拓展2025 年,河北省核发了全国唯一一张其他类型 B 证,产品类型为医用氧。这一情况表明 MAH 制度的覆盖范围正在不断拓展,不再局限于化药、中药、生物制品等常规药品,逐步延伸到医用氧等特殊药品领域,进一步丰富了 MAH 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更多类型药品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政策背景及影响分析(一)132号文的深远影响国家药监局于 2023 年发布的第 132 号公告《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对我国药品生产许可证(B 证)的核发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审批流程调整:在 2023 年底至 2024 年期间,全国多个地区暂停了 B 证审批工作,主要是为了让地方监管部门和医药企业有足够的时间学习、理解和适应 132 号文的相关要求,同时对现有的 B 证审批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确保审批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为后续 B 证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2.准入门槛提升:132 号文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资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持有人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充足的资金实力等;同时,对受托生产企业的选择也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标准,要求受托生产企业具备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生产条件、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良好的质量信誉等。通过提高准入门槛,能够有效筛选出具备较强实力和良好信誉的企业参与 MAH 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二)2025 年核发特点2025 年全国 B 证核发呈现出 “总量控制、质量提升” 的显著特点,这一特点充分反映了 132 号文实施后,我国 MAH 制度发展达到了新的平衡状态,具体表现为:1.审批更加审慎:监管部门在 B 证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 132 号文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受托生产企业的能力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批标准更加严格,审批流程更加规范,使得 B 证核发数量从以往的高速增长逐步回归理性,避免了盲目扩张带来的风险。2.企业责任增强:在 132 号文的要求下,医药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企业更加重视药品质量安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积极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专业水平,确保生产出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3.区域分化加剧:由于各地区在医药产业基础、创新能力、政策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在 B 证核发方面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分化趋势。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凭借其雄厚的产业基础、强大的创新能力和完善的政策支持,在 B 证核发数量和质量上均处于领先地位;而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由于产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足等原因,B 证核发数量相对较少,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五、结论与建议(一)结论综合 2025 年全国药品生产许可证(B 证)核发数据及相关分析,预计未来我国 B 证核发将保持稳健、适度的节奏,不会再回到过去的高速增长状态。2025 年的 B 证核发数据,全面、客观地反映了 132 号文实施后我国 MAH 制度发展的新格局与新特征。目前,我国医药行业在 MAH 制度框架下,已从初期的探索试错阶段,正式迈入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的新周期。从长远来看,随着后续政策的持续完善(如针对不同产品类型的细分监管细则出台)、监管手段的不断优化(如数字化追溯体系在委托生产中的全面应用),MAH 制度将进一步发挥其核心价值 —— 通过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主体责任,打破 “生产与持有绑定” 的传统模式,促进研发资源、生产资源、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推动医药产业从 “规模扩张” 向 “创新驱动” 转型,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推动我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监管趋严、质量优先的背景下,MAH 获取 B 证的意义已发生本质转变:其不再是企业进入医药市场的 “入场券”,而是对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负责的 “责任状”。这一转变将倒逼行业整体向更规范、更专业的方向发展,加速淘汰资质不足、管理薄弱的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二)建议基于 2025 年 B 证核发特点及行业发展趋势,为推动 MAH 制度更好落地、助力企业合规发展,提出以下建议:1.夯实质量基础,强化体系建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以 132 号文要求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覆盖药品研发、委托生产、流通、不良反应监测的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内审与外审,及时发现并整改潜在风险;加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协同,明确双方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责任边界,确保药品质量可追溯、可管控。2.审慎选择合作方,重视审计评估受托生产企业的能力直接决定药品生产质量,持有人在选择合作方时需建立严格的筛选标准:优先考察受托企业的生产资质(如是否通过 GMP 认证、是否具备对应产品的生产经验)、质量历史(近 3 年是否存在重大质量事故或监管处罚)、技术实力(生产设备先进性、检测能力完整性);在合作前开展全面的现场质量审计,合作期间定期进行检查,避免因受托企业管理漏洞引发质量风险。3.加强人才建设,满足合规要求132 号文对持有人关键人员(如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生产负责人等)的专业资质与履职能力提出明确要求,持有人需针对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具备医药研发、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领域专业背景的核心人才;定期组织关键人员参加政策培训与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关键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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