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药业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受控文件
题目:门店药品销售操作规程页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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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XXMD-GC—003—XXXX
门店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制(修)订人 制(修)订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X/X
分发部门 门店管理部
1、制订依据: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
(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28 号 ) 及 《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现 场 检 查 指 导 原 则 》 的 规 定 制 定 本 规 程 。
2、制定目的:
为了加 强 门 店 药 品 销 售 的 质 量 管 理 , 提 高 销 售 服 务 水 平 , 建立门
店销售工作操作规程。
3、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门店药品的销售操作。
4、文件内容:
4.1、 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4.2、 营业人员应当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是执
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应当标明执业资格或者药学专
业技术职称。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4.3、 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
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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