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19-B26号窗口
4、药监咨询:0731-82213687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再注册:1、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2、按照《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品种。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注册申请的品种。4、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品种。
(三)符合《医疗机构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1、受理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当场不能受理申请材料的,在接收申请人申请材料后,应当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资料签收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2、资料审查:10个工作日
3、行政审核:3个工作日
4、行政审定:2个工作日
5、制证与送达
申请材料
2、证明性文件;
3、3年内制剂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4、制剂处方、工艺、标准;
5、符合国家局24号令规定的说明书及包装标签。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哪些情形下,医疗机构制剂不能再注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再注册,并注销制剂批准文号:(一)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二)按照本办法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注册申请的;(四)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