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社会事务区C01窗口 - C01窗口
4、咨询电话:窗口0531-68966267;业务咨询0531-88562362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1、申请: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人首先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许可申报。
2、受理: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行政许可:6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获取审批决定书。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网站下载、邮寄送达。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
申请材料
1、近3年来医疗机构制剂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2、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3、证明性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向代理人出具有明确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向受理台提交委托书。
结果样本
《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批件》。
常见问题
问题1:医疗机构制剂不予再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答:在制剂批准文号有效期内,且届满后仍需要继续配制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再注册:
(1)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
(2)按照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4)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