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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请指南、流程

2022年 浙江省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批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3、办理地点: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大厅(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5、6号窗口

4、咨询电话: 0571-88903246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二)应当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制剂批准证明文件。

(三)制剂批准证明文件离有效期届满不少于3个月。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推送《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推送《受理通知书》。

3、审查和决定(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出具核准、审批文件。(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核准、审批文件。

4、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人终端打印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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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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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工艺、处方和质量标准;

2、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及补充批件;

3、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

4、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

5、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请表;>>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请表

6、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7、3年内制剂临床使用情况及调剂使用情况总结。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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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再注册申请是否应提交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总结?

答:需要提交3年来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监测情况总结。

问题2:何时提出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请?

答:应在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再注册申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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