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窗口
4、咨询电话:024-83988721,024-316079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医疗机构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1、送达
2、备案
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批准
1、《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表》;
2、委托方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3、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
4、委托配制的制剂质量标准、配制工艺;
5、委托配制的制剂原最小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实样;
6、委托配制的制剂拟采用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式样及色标;
7、委托配制合同;
8、受托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对受托方技术人员,厂房(制剂室)、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质检机构、检测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意见;
结果样本
无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