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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疗机构制剂室变更关键配制设施、药检室负责人、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等条件的备案申请指南、流程

2025年 辽宁省 医疗机构制剂-配置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窗口

4、咨询电话:024-83988721;316079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药检室负责人及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将变更人员简历及学历证明等有关情况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关键配制设施等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即办

1、接收备案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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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辽宁省医疗机构制剂室变更关键配制设施、药检室负责人、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等条件的备案.jpg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室关键配制设施等变更备案表;>>辽宁省医疗机构制剂室关键配制设施等变更备案表

2、相关变更情况说明;

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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