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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核发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四川省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批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 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 药监咨询:028-869125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二)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但是必须同时提出委托配制制剂的申请。接受委托配制的单位应当是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者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委托配制的制剂剂型应当与受托方持有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所载明的范围一致。

(三)申请配制的化学制剂已有同品种获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以上(含5年)使用历史的中药制剂,可以免于进行临床研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1、申请(时限:2个工作日)

2、审核(时限:8个工作日)

3、信息公开(时限:2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备案

免费获取咨询方案

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免临床)核发

1、药品说明书样稿;

2、药学研究资料;

3、授权委托书;

4、申请表;>>申请表

5、制剂申报信息;

6、证明性文件;

7、归档资料目录;

8、标签样稿。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临床后)核发

1、药品说明书样稿;

2、变更研究资料;

3、药学研究资料;

4、授权委托书;

5、申请表;

6、归档资料目录;

7、标签样稿;

8、临床试验资料。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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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还需要提出注册申请吗?

答:不需要,四川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应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公告2019年 第7号)的要求,实行备案管理,不需进行注册、注册补充申请以及再注册审批。

问题2:制剂注册申请包括哪些情形?

答:制剂注册申请包括新制剂申请、已有标准的制剂申请、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新制剂申请,是指未曾在我省医疗机构配制和使用过的制剂注册申请。已注册的制剂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均按照新制剂申请管理。 已有标准的制剂申请,是指已有省局批准正式标准的制剂注册申请。补充申请,是指已经核发批准文号的制剂变更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经省局批准的制剂,其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需继续配制而提出的注册申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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