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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申请指南、流程

2023年 湖南省 医疗机构制剂-配置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申请,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19-B26号窗口

4、药监咨询:0731-822136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为依法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

3、符合《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号)、《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关于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179号)、《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国药监安[2000]275号)的规定、《湖南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细则》(湘食药监发[2015]25号)的规定。

4、不得与其他单位共用配制场所、配制设备及检验设施等。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1、受理

  办理结果:申请人通过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提交审批申请表格,并在系统中打印申请表格,凭在系统中打印的带有核对码的申请表格和其他资料,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核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2、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符合承诺即换证的不需要现场检查):8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按照许可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合法性审查。需要现场检查的,交检查分局组织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书面说明理由直接交政务中心退审。(2)需要企业补充材料的,填写《补充材料通知书》,转政务服务中心,由政务中心告知申请企业补充材料;(3)检查分局按照《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要求组织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出具综合检查意见。(不含企业整改、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时间)。

3、行政审查: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经办人根据申报资料、现场检查情况及公示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审查合格的,在《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签署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并说明理由。

4、行政审核: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经办人综合审查进行审核,在《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核意见,签署不同意的审核意见须说明理由。

5、行政审定: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在《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审批表》上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将有关材料退回药品生产监管处。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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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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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申请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申请表

2、自查报告;

3、制剂室基本情况;

4、配制剂型、 配制能力、 品种、 规格;

5、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

6、主要配制设备、 检测仪器目录;

7、制剂配制管理、 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8、《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9、授权委托书;

10、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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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申报材料是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答:需要,申报材料必须每页都加盖单位公章(除已加盖红章的资料外)。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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