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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指南、流程

2025年 云南省 医疗机构制剂-配置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616号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行政受理窗口1号窗口。 市内可乘85路、267路公交车到科发路口科高路站;116路、83路公车到科发路口(海源北路)站下车即到

4、咨询电话:0871-68571817/68571936/6857196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审核、批准机关应当在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医疗机构新增配制剂型或者改变配制场所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登记。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1、申请

2、受理(即使办理)

3、审查(时限:4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5、送达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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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流程图.png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

2、变更申请;

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6、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7、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8、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9、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意见;

10、制剂室的基本情况;

11、拟配制剂型、配制能力、品种、规格;

12、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质量标准(或草案);

13、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

14、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5、变更后制剂室负责人的资质证明以及单位的任命书或聘任书。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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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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