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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指南、流程

2022年 浙江省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批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一楼受理大厅5、6号窗口

4、咨询电话: 0571-88903246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并提出委托配制制剂的申请。

(二)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的要求。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

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平台平台申请。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推送《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推送《受理通知书》。

3、审查(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出具核准、审批文件。(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核准、审批文件。

4、核查、审评(特别程序)(时限:4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2)出具抽样记录单;(3) 出具送检通知单;  (4)出具技术审评意见。

5、检验(特别程序)(时限:4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出具3批样品检验报告书; (2) 出具制剂标准复核意见。

6、决定(合并在审查的10个工作日(项目前置条件已完备))

办理结果:(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出具核准、审批文件。 (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核准、审批文件。

7、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人终端打印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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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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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表;>>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表

2、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

3、医疗机构制剂研制情况申请表;>>医疗机构制剂研制情况申请表

4、制剂名称及命名依据;

5、立题目的以及该品种的市场供应情况;

6、签及说明书设计样稿;

7、处方组成、来源、理论依据以及使用背景情况;

8、配制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9、质量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0、质量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

11、制剂的稳定性试验资料;

12、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13、原、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14、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15、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6、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7、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8、临床研究方案;

19、临床研究总结;

20、证明性文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或受托配置单位《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复印件。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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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医疗机构制剂的申请人要求是什么?

答:医疗机构制剂的申请人应当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但是必须同时提出委托配制制剂的申请。接受委托配制的单位应当是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者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委托配制的制剂剂型应当与受托方持有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所载明的范围一致。


问题2: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是否都应提供药效、毒理及临床研究资料?

答:否。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免报药效、毒理及临床研究资料:

申请配制的化学制剂属已有同品种获得制剂批准文号。


问题3:医疗机构制剂的定义?

答: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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