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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指南、流程

2025年 吉林省 医疗机构制剂-配置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007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前30日,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 医疗机构增加配制范围或者改变配制地址的,应当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依照前款办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企业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申请资料。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决定(时限:10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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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吉林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流程图.png

申请材料

情形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情形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

情形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主管部门的变更批复文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情形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注册地址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主管部门的变更批复文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医疗机构地址名称仅发生文字性变更未发生实质改变的证明材料。


情形四:《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制剂室负责人

情形五:《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质量管理负责人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拟变更人员的任命文件、简历、学历、职称证书;

4、经办人受权委托的证明文件;

5、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情形六:《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配制范围

情形七:《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配制地址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制剂室平面图及设备、检测仪器一览表、拟配制剂型、品种目录;

4、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

5、配制品种的质量标准。


情形八:《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医疗机构类别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主管部门的变更批复文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结果样本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jpg

常见问题

问题1:需要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吗?

答:不需要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只提供文件目录即可。


问题2:未提供配制剂型的质量标准。

答:应提供配制剂型的质量标准。


问题3: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未注明质量控点。

答: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应注明质量控点。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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