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009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生产企业#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还应当在仓储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决定(时限:2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申请表;
2、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
3、平面布置图;
4、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5、监控设施的说明;
6、身份说明材料;
7、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
8、合法用途说明;
9、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0、授权委托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同一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车间如何办理?
答:同一生产企业增加生产地址,改变(包括新增)生产车间,办理条件与程序相同。
问题2:是否需要提供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详细内容?
答:不需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