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4、咨询电话:022-23121039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配制中药制剂的委托方,应当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批件的医疗机构,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由委托方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4、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天津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申请表;
2、委托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受托方《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该剂型的《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
4、委托配制的合同;
5、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拟采用的说明书及标签样稿;
6、连续3批样品的全项检验报告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对“连续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有何要求?
答:连续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是指由医疗机构对制剂进行检验并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应当提供接受委托配制单位出具的连续三批制剂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