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白求
四部门联合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或将有效杜绝重复结算和虚假报销,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2025年3月19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旨在通过强化药品追溯码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构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政策明确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药品需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必须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追溯码作为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其唯一性可有效识别假药、回流药及串换销售行为,医保部门将依据扫码记录进行结算,未扫码或重复扫码的药品将拒付医保基金并追责。
近年来,药品倒卖、套刷医保卡、串换销售等违法行为频发,尤其“回流药”通过非法渠道二次销售,严重威胁用药安全并侵蚀医保基金。追溯码通过唯一标识实现“一物一码”,可精准追溯药品流向,阻断非法交易链条,同时赋予消费者扫码验真能力,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对医保基金而言,追溯码数据可支撑大数据监管模型,提升对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精度,例如通过重复扫码记录快速锁定违规线索。同时,追溯码的应用实现"资金-处方-药品"三账联动。医保部门以追溯信息作为支付依据,可精准识别超量购药、虚假结算等行为。这种"码上监管"模式与DRG/DIP支付改革、预付金制度形成协同,推动医保支付从"被动查处"向"主动防控"转型。
国家医保局将依托全国统一信息平台构建“三码关系映射库”,实现追溯码、商品码与医保编码的关联。通过公共服务接口,参保人可查询药品生产、流通信息,形成社会监督网络。部门协同机制要求医保、人社、卫健、药监四方联动,在目录管理、集中采购、基金监管等场景深化应用,对违规机构采取协议处理、行政处罚等措施。技术层面则通过包装级联映射、追溯规则库等基础设施,确保数据链完整可信。建议医药企业完善内部追溯系统,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赋码并验证数据准确性;加强与上下游的数据协同,确保采购、配送、销售环节扫码无遗漏;主动利用追溯数据优化生产计划和市场策略,挖掘数据价值。未来,药品追溯码将从单纯的监管工具,逐步发展为支撑医保支付改革、医药产业升级的核心数据资产,为健康中国战略注入数字化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