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3、办理地点: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大厅(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
4、咨询电话: 0571-88903246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医疗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
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现场检查/审查/核准和决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出具核准、审批文件;(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核准、审批文件。
4、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结果文书。
申请材料
1、《配制美沙酮口服溶液申请表》;>>配制美沙酮口服溶液申请表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口服溶液剂型);
3、麻醉药品安全生产设施图或照片;
4、麻醉药品安全储存设施图或照片;
5、麻醉药品安全运输设备图或照片;
6、麻醉药品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
7、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常见问题
问题1:药物维持治疗中美沙酮口服溶液的配制备案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答:医疗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