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616号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行政受理2号窗口。市内可乘85路、267路公交车到科发路口科高路站;116路、83路公车到科发路口(海源北路)站下车即到
4、咨询电话:0871-68571817/68571936/6857196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以下称生产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以下称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 (三)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 (四)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必要的仪器设备; (五)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从事疫苗生产活动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适度规模和足够的产能储备; (二)具有保证生物安全的制度和设施、设备; (三)符合疾病预防、控制需要。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1、申请
2、受理
3、审查(时限:10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5、送达

申请材料
1、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拟生产品种、剂型、工艺及生产能力含储备产能);
3、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及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职称证书和身份证(护照);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5、拟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6、拟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拟共线生产情况;
7、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主要文件目录;
8、药品上市放行规程;
9、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10、法人授权委托书;
11、事前信用承诺书;
12、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
13、持有人确认受托方具有受托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的评估报告;
14、受托方材料;
15、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16、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确认或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7、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
18、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19、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设备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