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98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 (一)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的; (三)药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企业依法终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决定(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药品经营许可证;
4、股东会决议;
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
6、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结果样本
无
常见问题
问题1:需要提供温湿度监控系统验证计划、方案、报告吗?
答:需要。
问题2:药品养护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提供不完整。
答:应提供全部药品养护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包括手持终端及温湿度监控设备目录。
问题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答:只需要提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不需要提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