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监管处
4、咨询电话:022-8355508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已批准上市药品的出口,国务院有关部门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药品除外。
b) 已批准上市药品的未注册规格(单位剂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生产。
c) 未在我国注册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生产,且符合与我国有相关协议的国际组织要求。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0.5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0.5个工作日)
3、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
5、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申请表;
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3、已批准上市药品的药品注册证书;
4、与我国有相关协议的国际组织提供的相关品种证明文件;
5、境内监管机构近3年内最近一次相关品种接受监督检查的相关资料;
6、境内监管机构近3年内最近一次生产场地接受监督检查的相关资料;
7、营业执照;
8、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须提交《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9、申请者承诺书;
10、授权委托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出具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事项网办地址是?
答:“出具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事项网办地址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enterprise。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