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1-16窗口
4、咨询电话:022-2453816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在我国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书,或已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生产企业。
b)需要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的企业,其生产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较低,或在生产整改、涉案处理期间的,不予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c)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的,5年内不再为其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并将企业名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编号、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予以通告。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0.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0.4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0.5个工作日)
4、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可否网上办理?
答:可以通过天津市医疗器械企业服务平台(http://ylqx.scjg.tj.gov.cn/)也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tj.gov.cn)进行办理。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