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
4、咨询电话:024-31607903,024-8398872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中药提取物使用企业按要求提交使用备案资料。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接收备案
2、公示
申请材料
1、《中药提取物生产备案表》原件;
2、证明性文件彩色影印件。包括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使用中药提取物的中成药品种批准证明文件及其变更证明文件;
3、使用中药提取物的中成药国家药品标准复印件;
4、中药提取物购销合同书彩色影印件。购销合同书应明确质量责任关系;
5、对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的质量评估报告。重点包括评估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中药提取物原料、 生产过程和提取物质量方面;
6、对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的供应商审计报告;
7、中药提取物关键工艺资料。
结果样本
无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