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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境内生产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河北省 药品-生产许可、审批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二层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4、咨询电话:0311-6663526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持有人应当在变更实施前,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中等变更;

(二)药品包装标签内容的变更;

(三)药品分包装;

(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备案的其他变更。

境外生产药品发生上述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实施前报国家局药品审评中心备案。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依法予以受理。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审查(时限:3个工作日)

2、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3、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不纳入计时

>>委托办理咨询  药品上市后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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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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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临床研究资料;

2、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3、药学研究资料;

4、修订的药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信息表、说明书、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5、检查检验相关信息;

6、证明性文件;

7、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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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说明。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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