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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问
境外企业(境内没有子公司)的医疗器械(一类),考虑在境内某企业生产(使用境外企业的品牌)后销售给该境外企业的中国代理店。那该一类产品在国内申请产品备案时:1. “备案人”是否可以为该生产企业或该中国代理店?各自需满足什么条件?法律依据?有何注意事项? 2. “备案人”是否也可以为该境外企业?需满足什么条件?法律依据?有何注意事项? 3.“备案人”设定为哪种对境外企业比较有利?
CIO在线-大红袍的回答:
  1. 如果是境外企业生产的话,需要境外企业作为备案人,境内企业作为代理人;如果是境内企业生产的话,那么境内企业作为备案人即可。


  2.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要求及说明。


  3. 注意事项:境外企业作为备案人的话,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一类备案事宜,但需要提交满足13485证书的生产资质即可;境内企业作为备案人的话,需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一类备案事宜,然后境内生产需要有境内的生产场地及办理对应的生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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