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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生产许可延续(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四川省 特殊食品-生产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 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 药监咨询:028-86923572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4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4、制证(时限:1个工作日)

5、颁发和送达(时限:1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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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技术材料(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无需提交);

2、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仅保健食品提交);

3、注册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无需提交);

4、生产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无需提交);

5、授权委托书;

6、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无需提交);

7、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及设备布局图;

8、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9、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10、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书面声明;

11、委托生产的,提交委托生产协议(仅保健食品提交);

12、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标明生产操作间、人流物流、净化空气流向)(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无需提交);

13、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14、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报告(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无需提交);

15、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无需提交);

16、营业执照。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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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再注册后标签使用问题?

答: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通告》(2013年第5号),为做好保健食品注册与日常监管的衔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对于变更或再注册已批准的产品,除因安全性问题国家发布明确规定要求进行变更的情况外,申请人应当在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后严格按照新批准证书内容组织生产,此前生产的产品允许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之后按照新批准内容生产的产品适用新的标签。

问题2:企业保健食品注册号到期后,已向注册机构申请再注册,再注册证书不能及时核发(超过行政许可期限),如何处置?

答: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通过》(2013年第5号)规定,申请人再注册申请已受理的,在产品再注册审查期间,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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