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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新办申请指南、流程

2023年 上海市 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制剂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3. 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1-5号窗口

4. 药监咨询:021-6326936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申请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电子申请材料。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提供一套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或者委托相关人员递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

2、受理:5个工作日。

3、审查与决定: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准予新办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办医疗机构制剂室;

(2)具有经资质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3)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检验仪器、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

(4)按照相应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资料并通过现场检查。

4、颁证与送达:10个工作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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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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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

2、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3、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4、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办制剂配制室意见 ;

5、拟开办制剂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制剂室的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周围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并提供医疗机构总平面布局图、制剂室总平面布局图(标明空气洁净度等级);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个人简历(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学历、所学专业、职务、职称、原从事药学工作年限等)及专业技术人员占制剂室工作人员的比例;

6、拟配制剂型、配制能力、品种、规格;

7、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质量标准(或草案);

8、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9、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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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受理部门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9年修正本) 第七十四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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