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616号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行政受理1号窗口。市内可乘85路、267路公交车到科发路口科高路站;116路、83路公车到科发路口(海源北路)站下车即到
4、咨询电话:0871-68571817/68571936/6857196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九条申请办理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
(一)中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中药品种,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转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
2、受理(即时办理)
3、审查(即时办理)
4、决定(即时办理)
5、送达

申请材料
1、中药品种保护申请表;
2、初次保护申请企业为原研企业的证明资料;
3、申请保护依据与理由综述;
4、批准上市前的研究资料,包括临床、药理毒理和药学资料,药学资料包括工艺、质量标准资料;
5、批准上市后的研究资料,包括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及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等资料;
6、现行国家药品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实样;
7、专利权属状态说明书及证明文件;
8、品种保护后改进提高工作总结及资料;
9、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及颁布标准时提出的有关要求所进行的研究工作总结;
10、补充申请配批件。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