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616号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行政受理窗口。市内可乘85路、267路公交车到科发路口科高路站;116路、83路公车到科发路口(海源北路)站下车即到
4、咨询电话:0871-68571817/68571936/6857196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已批准上市药品的出口,国务院有关部门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药品除外;
对于与已批准上市药品的未注册规格(单位剂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生产的,也可适用;
对于未在我国注册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生产的,且符合与我国有相关协议的国际组织要求的,也可适用。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
2、受理(即时办理)
3、审查(即时办理)
4、决定(即时办理)
5、送达

申请材料
1、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申请表;
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证明文件或者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3、已批准上市药品的药品注册证书;
4、境内监管机构近3年内最近一次品种接受监督检查的资料;
5、营业执照;
6、申请者承诺书;
7、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须提交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