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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经营(批发、零售连锁总部)许可证核发申请指南、流程

2025年 云南省 药品-经营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616号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行政受理3号窗口。市内可乘85路、267路公交车到科发路口科高路站;116路、83路公车到科发路口(海源北路)站下车即到

4、咨询电话:0871-68571817/68571936/6857196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1、申请

2、受理(无特别说明)

3、审查(时限:10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5、送达

药品经营(批发、零售连锁总部)许可证核发申请流程图.jpg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质量管理机构情况以及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学历、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3、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以及任职文件;

4、拟经营药品的方式和范围的相关材料;

5、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以及陈列、仓储等关键设施设备清单;

6、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者使用权相关材料;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118条、第122条、第123条、第124条、第125条、第126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或自我保证声明;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9、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10、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批发;

11、申请表—零售连锁总部。

结果样本

药品经营许可证.png

常见问题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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