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食品城大道27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05-09号窗口
4、咨询电话:023-6035366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道食品城大道27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05-09号窗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
2、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必要的仪器设备。
3、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符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规定的条件。
4、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5、从事疫苗生产活动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备适度规模和足够的产能储备;具有保证生物安全的制度和设施、设备;符合疾病预防、控制需要。
6、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0个工作日)
3、现场检查(时限:55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5、颁证(时限: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2、受托方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确认或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3、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线、拟生产品种、剂型、工艺及生产能力(含储备产能);
4、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5、企业自查报告;
6、拟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拟共线生产情况;
7、受托方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8、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主要文件目录;
9、药品出厂放行规程;
10、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确认或验证概况;生产、检验用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1、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12、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设备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
13、药品变更生产场地材料;
14、受托方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15、受托方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以及同意受托生产的意见;
16、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17、受托方药品出厂放行规程;
18、受托方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19、企业营业执照;
20、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
21、药品上市放行规程;
22、其他变更材料;
23、企业人员情况;
24、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材料;
25、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26、受托方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27、受托方药品生产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设备等情况说明;
28、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29、拟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30、持有人确认受托方具有受托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的评估报告;
31、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32、药品出厂、上市放行规程;
33、法人授权委托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如何填写?
答:《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制剂通则及其他的药品国家标准填写。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