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009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申请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科研单位; (二)符合《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2017年11月修正)第三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申报。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特殊药品进口申请表;
2、购货合同或者订单;
3、国内使用单位合法资质的证明文件、药品使用数量的测算依据以及使用单位出具的合法使用和管理该药品的保证函;
4、相应科研项目的批准文件或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接受使用单位委托代理进口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和进口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结果样本
全程网办,审批结果直接发海关
常见问题
问题1: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行药品研发是否可参照此项办理?
答:可以参照此项办理。
问题2:没有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进口怎么办?
答:需要提供委托进口相关协议及受托方进口资质证明文件。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