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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申请指南、流程

2025年 天津市 药品-药品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1-16窗口

4、咨询电话:022-2453858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从事药品生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以下称生产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以下称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符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规定的条件;

(二)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

(三)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

(四)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必要的仪器设备;

(五)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从事疫苗生产活动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适度规模和足够的产能储备;

(二)具有保证生物安全的制度和设施、设备;

(三)符合疾病预防、控制需要。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0.2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10个工作日)

4、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GMP合规审计(符合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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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天津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申请流程图.png

申请材料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申请表;

2、《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上次GMP符合性检查后关键人员、品种、软件、硬件条件的变化情况,上次GMP符合性检查后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情况);

4、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等);

5、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及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6、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申请检查范围剂型和品种表(注明“近三年批次数、产量”),包括依据标准、药品注册证书等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需提供加工炮制的全部中药饮片品种表,包括依据标准及质量标准,注明“炮制方法、毒性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应提交批准的制造检定规程

7、药品生产场地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8、车间概况;

9、申请检查范围的剂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提供关键工序、主要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型号,规格;

10、主要生产及检验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确认及验证情况;与药品生产质量相关的关键计算机化管理系统的验证情况;申请检查范围的剂型或品种的三批工艺验证情况,清洁验证情况;

11、关键检验仪器、仪表、量具、衡器校验情况;

12、药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3、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14、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结果样本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png

常见问题

问题1:企业注册地址、社会信用代码如何填写?

答:企业申报的注册地址、社会信用代码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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