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29窗口
4、咨询电话:022-2453858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药材进口单位,应当是中国境内的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以及具有中药材或者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8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
4、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进口药材申请表;
2、申请人证明性文件;
3、供货方合法资质证明性文件;
4、购货合同及购货合同公证文书;
5、药材产地生态环境、资源储量、野生或者种植养殖情况、采收及产地初加工信息;
6、药材标准及标准来源;
7、由中国境内具有动、植物基原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载有鉴定依据、鉴定结论、样品图片、鉴定人、鉴定机构及其公章等信息的药材基原鉴定文件。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首次进口程序适用哪些情形?
答:申请人第一次进口《非首次进口药材品种目录》以外的品种,需按首次进口程序申报。当其再次从该国家进口该品种时,则按非首次进口的程序办理进口。但其他申请人不能“搭便车”,其第一次从该国家进口该品种时仍需按首次进口程序申报。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