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1-16窗口
4、咨询电话: 022-2453858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除应当具备药品经营企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
(二)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
(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还应当具有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查(时限:1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
5、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
2、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环境等情况;
3、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为的承诺。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是否需要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答:是。该申请书可以从《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项目中下载,并填写。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