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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延续注册申请指南、流程

2025年 天津市 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1-16号窗口

4、咨询电话:022-2453816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a)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b)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c)体外诊断试剂强制性标准已经修订或者有新的国家标准品、参考品,该体外诊断试剂能达到新要求;

d)对用于罕见疾病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体外诊断试剂,批准注册部门在批准上市时提出要求,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事项。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个工作日)

3、审查

4、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5、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延续

免费获取咨询方案

办理流程图

天津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延续注册申请流程图.png

申请材料

1、监管信息;

2、非临床文献;

3、临床评价资料。

结果样本

医疗器械注册证.png

常见问题

问题1:如何办理撤销?

答: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对下行为列实施撤销行政许可,告知行政相对人并签发《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a)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c)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d)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e)对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行政许可证照处罚等情形的。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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