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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指南、流程

2025年 天津市 医疗器械-医疗器械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1-16号窗口

4、咨询电话:022-2453816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b)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及附件载明内容发生以下变化的:抗原、抗体等主要材料供应商变更的;检测条件、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变更的;注册产品技术要求中所设定的项目、指标、试验方法变更的;包装规格、适用机型变更的;产品储存条件或者产品有效期变更的;增加预期用途,如增加临床适应症、增加临床测定用样本类型的;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变更的。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1个工作日

2、审查(1个工作日)

3、审查

4、决定(2个工作日)

5、制证发证(10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变更

免费获取咨询方案

办理流程图

天津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许可事项变更流程图.png

申请材料

1、监管信息;

2、综述资料;

3、非临床资料;

4、临床评价资料;

5、产品说明书;

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结果样本

医疗器械注册证.png

常见问题

问题1:如何撤销办理?

答: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对下行为列实施撤销行政许可,告知行政相对人并签发《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a) 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b)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c)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d)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e) 对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行政许可证照处罚等情形的。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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