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厅1-16号窗口/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0、31窗口(滨海新区企业)
4、药监咨询:022-24538580/022-66897959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按照原核准事项在十日内补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有效期等与原许可证一致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0.2个工作日)
2、审查(0.3个工作日)
3、决定(0.5个工作日)
4、制证发证(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该事项不涉及申请材料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药品生产许可证补发是否需遗失登报公告?
答:按照市药监局《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登报公告政务服务事项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的通知》(津药监法〔2021〕6号),将依法需在指定媒体登报公告调整为由市药监局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网上免费公告。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