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原出版产业园南区D座一楼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371-6909555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从事药品生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以下称生产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以下称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符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规定的条件;
(二)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
(三)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
(四)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必要的仪器设备;
(五)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审核(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审查意见。
3、决定(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XX药业有限公司异地设立前处理或提取车间的通知。
4、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送达回执。
申请材料
1、申请事项的基本情况;
2、药品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事项涉及中药提取物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
4、申请事项涉及的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5、拟申请事项涉及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6、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受理事项有哪些审查标准?
答: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注意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标准内容和要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