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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续展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河南省 医疗机构制剂-配置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原出版产业园南区D座一楼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371-6909555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请设立制剂室的医疗机构需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意见;

(三)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环境、场所、规模、人员、设施、检验仪器、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审查意见。

3、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批件。

4、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送达回执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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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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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所需材料:

1、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申请表

2、委托方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委托方的制剂批准证明文件;

4、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符合性相关资料,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5、委托配制的制剂质量标准、配制工艺;

6、委托配制的制剂原最小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实样;

7、委托配制的制剂拟采用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式样及色标;

8、委托配制合同;

9、委托配制申请报告;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续展所需材料:

1、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申请表;

2、委托方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委托方的制剂批准证明文件;

4、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符合性相关资料,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

5、委托配制合同;

6、前次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批件》;

7、前次委托配制期间,配制及制剂质量情况的总结;

8、与前次《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批件》发生变化的证明文件;

9、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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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申请资料装订等有何要求?

答:申报资料的装订等要求:

1. 申报纸质资料封面中标注申请事项名称、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需要申报的资料顺序排列;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和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

2. 申报纸质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准确、清晰易辨,不宜使用复印图片或彩色喷墨打印方式;不得涂改;对于报送的图纸类资料,宜采用A3及以上规格的纸张,确保内容清晰可辨,图纸内标注的文字不得小于宋体小6号字,如所附图表较大,可采用折叠方式,按要求装订为A4规格纸张大小。

3. 所有申报纸质资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所加盖的公章不得压盖文字,以便于文字识别)或清晰完整的骑缝章,各种证照和证明性资料的复印件,应在其空白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应尽可能盖在空白处,不得压盖和影响原文字的辨认)。

4. 为便于申请资料归档,为防止资料遗失,要求一个申请事项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原则上必须装订为1册,且不易散乱,易于翻阅和存档。确实无法装订为一册时,应在每一分册上以醒目字体标注“共*册第*册”字样。

5. 要确保提交的电子版资料与纸质资料一致、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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