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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关键配制设施等条件发生变化备案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河北省 医疗机构制剂-配置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二层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4、咨询电话:0311-66635267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关键配制设施等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依法予以受理。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不纳入计时

2、审查(时限:7个工作日)

3、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4、制证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不纳入计时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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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7.行政审批流程图(书面审查).jpg

申请材料

1、变更后的验证情况;

2、空气净化系统及洁净区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净化测试的,需报送洁净室(区)性能检测报告(委托地市级以上药检所);

3、生产工艺、设备、仓库布局、面积、空气净化系统变更前后平面布置图;

4、配制间、设施设备名称、型号及生产能力变更前后情况说明;

5、与关键生产设施条件发生改变的配制剂型、品种及工艺流程(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申请行政审批承诺书;>>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承诺书

8、医疗机构备案申请书。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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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说明。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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