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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家药品监管工作部署,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步印发《全面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宁夏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旨在紧盯化妆品创新领域发展动态,结合宁夏化妆品监管和产业发展特点,构建监管改革赋能、质量体系升级工作格局,推进我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一是精准谋划定位,双线部署协同发力。注重同向发力、互为支撑,兼顾监管效能提升与产业创新发展。其中,若干措施立足鼓励创新、优化注册备案管理、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提出4个方面19项具体改革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本土化妆品产业发展活力;三年行动方案聚焦企业提升、产业提质、监管赋能三大方向,部署12项重点任务,通过三年专项攻坚,补齐企业质量管理短板,压实主体责任,夯实行业安全根基。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释放产业发展动能。紧盯产业发展新趋势,聚焦便民利企优化服务,支持适老化化妆品研发、电子标签推广等创新举措,推行许可备案一站式咨询指导,简化申报资料流程,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同时强化网络经营、生产经营全环节监管,健全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强专业监管队伍,凝聚多元共治合力,筑牢化妆品安全防护网。
三是狠抓体系提升,筑牢行业安全根基。聚焦企业生产全流程管控,开展全覆盖专项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强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管理,健全全链条风险防控闭环。同步推进监管模式提档升级,推行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多合一检查,深化智慧监管应用,加快“国妆评”AI辅助备案试点,培育行业质量管理标杆企业,推动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四是统筹保障落实,锚定目标长效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与部门横向协同,配齐要素保障、加大宣传引导,稳步推进两份文件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力争到2028年,实现全区化妆品企业质量体系健全、主体责任压实、监管精准高效,切实推进化妆品监管改革与质量提升,推动宁夏化妆品产业安全、规范、创新发展。
相关附件:1.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关于印发宁夏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宁夏药监局关于全面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宁夏药监局关于全面深化化妆品监管
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持续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动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
(一)促进化妆品银发经济发展。鼓励化妆品企业聚焦“银发一族”消费需求特点,加大适老化化妆品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力度,支持适合老年群体特点和需求的化妆品开发应用和注册备案,着力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消费需求。
(二)积极推进化妆品电子标签管理。借鉴国家局开展的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单位经验做法,鼓励化妆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化妆品标签管理工作,实现标签管理的数字化升级、精细化治理和便利化服务,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适老化需求,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便利化,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个性化服务方式。坚持需求导向、安全可控、规范有序原则,允许化妆品备案人根据消费者需求,在经营场所提供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的现场简易调配、分装等服务,探索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路径和方式,适应公众个性化、精准化消费需求。
(四)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协调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出台化妆品产业扶持政策,营造优质高效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环境,通过政策赋能推动品牌培育与崛起,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绿色低碳属性的本土化妆品品牌企业。
二、提升化妆品许可备案管理效能
(五)深化审评审批服务改革。推行“一站式”服务,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政策宣传、技术咨询和指导帮扶,实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对重点产品实行“主动对接、一品一策、全程指导”;对普通化妆品备案、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设立前置咨询通道,提供早期介入、过程指导、动态优化的全流程服务。
(六)优化化妆品备案资料。允许仅着色剂、香精等成分的种类或者含量上存在差异的配方体系近似的同一品牌产品,备案时共用产品安全性技术资料。对因生产场地变化需重新备案的化妆品,除微生物和理化检验报告外,允许使用原备案技术资料。将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调整为企业自行存档备查,强化化妆品备案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七)提升备案专业技术支撑。加大对备案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力度,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为备案人提供更多技术帮扶。发挥技术机构的支撑作用,积极协调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备案的技术核查工作,为企业在安全评估中提供技术指导。
(八)优化完善安全评估制度。督促企业将原料安全评估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主动开展原料筛查,将风险管控贯穿原料入库、配方开发、产品注册备案等环节;严格落实产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通过不良反应监测进行产品安全再评估、内部风险反馈甚至产品优化迭代,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管理。全面提升安全评估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应用性。
(九)加强功效宣称管理。除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功效外,允许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自主选择功效宣称试验方法进行功效宣称评价。允许仅着色剂、香精、防腐剂等成分的种类或者含量上存在差异的配方体系近似的同一品牌产品,共享功效宣称评价实验数据。支持化妆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依据行业普遍关注的重点功效类别,引导规范标签宣称用语。
三、完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机制
(十)推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依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风险防控能力等关键要素,建立健全化妆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十一)优化生产质量管理。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要求,制定《宁夏药监局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优化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效能与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适应化妆品智能化生产的质量管理要求。推动化妆品监管制度创新,探索外设仓库产品放行管理,规范与生产场地分离的外设仓库产品放行管理。推动建立化妆品研发与生产、检测与分析、安全与功效评价等质量安全专业人才的职称评定体系。
(十二)强化网络经营监管。 坚持“以网管网”,加强化妆品电商平台监管,压实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责任。积极探索网络直播、短视频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模式,重点监测未经注册备案、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经营者自行配制等典型违法行为。适时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治理,集中治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虚假夸大宣传、明示暗示医疗作用、未按要求全面准确披露产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局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违法线索调查处理工作规定,及时、有效处置网络经营违法线索。
(十三)强化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检查,严格落实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持续优化完善“宁夏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全面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质量。关注严重和可能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及时梳理风险信号,开展综合风险评价,督促相关主体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化妆品使用安全。
(十四)加强备案延伸监管。根据化妆品备案工作需要加强备案数据的真实性核查,探索开展对检测机构等的延伸检查,推动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
四、强化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保障
(十五)加强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化妆品审评专业技术力量,优化化妆品检查员队伍结构,强化化妆品审评和检查员队伍系统化培训、专业化管理。积极参与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之间交流协作,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与监管协同,探索监管模式创新。
(十六)完善标准体系建设。聚焦我区特色化妆品原料,推动安全控制、功效评价等参与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为我区化妆品产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和规范发展提供标准化支撑。
(十七)深化监管科学研究。围绕安全评估、创新产品与原料、风险预警等关键领域,参与国家局开展科研攻关任务。落实监管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提升监管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十八)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托自治区药监局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化妆品智慧监管能力,推动化妆品监管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涉企政务事项全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充分运用化妆品监管APP提升服务基层监管效能和公众科普服务水平。完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信息档案,强化数据汇集与治理,推进场景应用,充分发挥档案数据在监管中的作用。积极推动“国妆评”化妆品备案产品AI辅助功能在我区试点工作,加强人工智能在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等领域的应用研究,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加快智慧化转型。
(十九)加快构筑社会共治合力。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力量参与化妆品治理,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拓展宣传途径,积极宣传产业发展和监管改革创新成果;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持续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安全评估负责人等“关键少数”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合规化水平;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用妆意识。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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