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生产销售劣药频频通报!湖南一药企被罚没款逾89万元!

生产销售劣药频频通报!湖南一药企被罚没款逾89万元!

发布时间:2024-01-11 收藏

视频简介: 据重庆市、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湖南一药企所生产的两批次三七丹参片的【检查】项下“重量差异”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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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劣药频频通报!湖南一药企被罚没款逾89万元!

 

据重庆市、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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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药企所生产的两批次三七丹参片的【检查】项下“重量差异”,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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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规定,上述三七丹参片应为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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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湖南省药监局判定当事人违反了“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

对其作出了如下处罚:

·没收违法生产的两批次三七丹参片及违法所得;

·处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

罚没款共计89万余元。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湖南药监局于2023年10月9日同时公布了三则处罚信息,

 

除了该则案例以外,其它两则案例的违法行为类型也同样为“生产销售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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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例给其他药企敲响了警钟。

药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任何一家药企都不能掉以轻心,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检查标准进行药品的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最后,CIO可针对药品生产企业的不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和潜在风险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如您有相关需求,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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