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问
您好,我单位于2020年06月21日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截止至今还未有业务往来,到年底还需要提交医疗器械年度自查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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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办法》第40条规定,如果你单位办理 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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