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感谢您关注CIO在线平台。针对你提问,回答是:不能使用常用名进行发布广告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四条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产品名称、适用范围、性能结构及组成、作用机理等内容应当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为准;第七条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以任何非医疗器械产品名称代替医疗器械产品名称进行宣传。此外,产品注册商标也可以在广告中宣传,但不能代替产品名称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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