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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O专家-苁蓉
“处方药广告直接发布在公众号,没标注任何风险提示,非处方药广告也缺少必要警示语...”2024年,福建省一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被罚款25万元。这不是该公司首次因广告问题受罚,却依然踩中了法律红线。
近期,福建省发布《福建省药品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对药品广告划出更清晰的红线。新规实施以来,全省药店从业者已感受到监管力度——药品广告不合规的代价从未如此之高。
药店宣传雷区全曝光
走进任何一家药店,琳琅满目的宣传单、电子屏广告背后,藏着哪些致命陷阱?新指引详细列出了八大禁区:
禁区1:功效保证与治愈率承诺
❌ 禁止行为: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如“根治”“永不复发”);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如“有效率99%”)
禁区2:贬低性比较广告
❌ 禁止行为:与其他药品进行直接或间接比较(如“比某品牌更有效”)
禁区3:利用代言人背书
❌ 禁止行为:使用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等形象作推荐证明(如“某专家强烈推荐”)
禁区4:滥用权威形象
❌ 禁止行为:使用国家机关、军队单位/人员名义或形象(如“某部队医院专用”)
禁区5:夸大适用范围与安全性
❌ 禁止行为:暗示可治疗所有疾病/人群(如“包治百病”)。
宣称“安全无毒副作用”“天然成分更安全”
禁区6:制造健康焦虑与诱导消费
❌ 禁止行为:恐吓消费者(如“不用此药会加重病情”)。
使用“家庭必备”“免费赠送”“无效退款”等诱导性表述
禁区7: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 禁止行为:以健康讲座、养生知识等形式推广药品。
嵌入医疗机构名称、诊疗方法或联系方式
禁区8:违规发布处方药广告
❌ 禁止行为:在大众媒体(含公众号)发布处方药广告
利用处方药名称冠名活动,或通过同名商标变相宣传
数字背后的监管风暴
2025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医疗广告违法案件1666件(涵盖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罚没金额1278万元。这些数字背后是一场持续的监管风暴。
今年8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会议,正式启动虚假宣传医药广告集中整治工作,行动持续到2026年6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加强了对“软文广告”、直播电商广告的监管,严查借助人工智能冒充专家发布广告的行为。
新规下的生存指南
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药店如何避免踩雷?
所有药品广告发布前必须取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且严格按照核准内容发布,不得擅自剪辑修改。广告中必须显著标明禁忌和不良反应信息,处方药广告需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则需同时展示OTC标识和“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提示语。
在字体要求上,新规明确: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视频广告中这些关键信息还需持续显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以健康讲座、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广告已被明令禁止。
合规自检清单
对于药店从业者,请立即检查以下内容:
1、所有发布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店内海报、宣传单页)是否彻底清除处方药广告信息?
2、非处方药广告是否显著标明OTC标识及“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提示语?
3、是否删除了所有“安全无毒副作用”、“天然成分”等违规表述?
4、是否移除了专家、患者形象代言的宣传内容?
5、广告中是否包含禁忌和不良反应信息,且字体清晰醒目?
广告不仅是营销手段,更是传递诚信的窗口。在健康消费信息日益透明的今天,合规经营才是药店的生存之道。随着监管力度加大,那些依靠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的营销手段将无处遁形。药店从业者需明白:在关乎生命健康的领域,合规不是成本,而是对消费者最基本的尊重,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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