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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O专家-墨旱莲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保政策的持续优化,医疗机构院内制剂正迎来发展新机遇。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将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一政策突破不仅为患者带来实惠,更成为推动医疗创新的重要引擎。
医保政策红利:减负与可及性双提升
纳入医保后,院内制剂的患者自付比例显著降低。例如,青海省将 426 个藏(蒙)医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患者仅需承担部分费用;河南省将 188 个制剂纳入医保,直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同时,政策支持制剂在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打破地域限制。重庆明确,经批准调剂的制剂可纳入医保支付,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机构共享。这种 “医保跟着制剂走” 的模式,让更多患者能便捷获取特色治疗方案,尤其惠及慢性病、罕见病等特殊群体。
多维政策支持:从研发到应用全链条护航
政策从审批、定价、流通等环节构建支持体系。审批流程大幅简化,湖南将调剂审批时限从 20 个工作日压缩至 3 个工作日,并延长有效期至 2 年;重庆建立前置服务机制,对临床使用 5 年以上的传统中药制剂豁免部分研究资料,备案周期缩短 40%。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同步落地,山东、天津等地明确制剂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衔接,避免成本与价格倒挂。此外,重庆、湖南等地设立专项激励,对成功转化的制剂研发团队给予资金奖励,鼓励医疗机构挖掘名老中医经验方,推动 “医院制剂” 向 “新药孵化器” 转型。
创新生态构建:专科特色与医保基金良性互动
院内制剂纳入医保形成 “临床价值 - 医保覆盖 - 研发投入” 的正向循环。河南的仙茅乳癖消口服液等制剂纳入医保后,使用量增长 30%,带动医院加大乳腺专科建设投入;重庆首批 10 个优势制剂通过遴选,推动 “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 的医疗体系完善。这种模式既发挥了中医药特色,又优化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 相比高价进口药,院内制剂平均费用降低 40% 以上,为医保基金腾出更多空间支持普惠性医疗。
当前,随着各地政策细则的持续落地,院内制剂正从 “医院特供” 走向 “医保普惠”。这一改革不仅是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更是对医疗创新的深度赋能,未来有望在专科建设、患者福祉、医保可持续发展之间找到更优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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