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 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 药监咨询:028-869125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书或已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企业。
(二)办理《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申请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三)已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的产品,相关资料未发生变化或有效期尚未届满的,企业不得重复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8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4、制证(时限:2个工作日)
5、颁发和送达(时限:2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登记表
2、归档资料目录;
3、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4、医疗器械注册证;
5、营业执照;
6、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及中英文内容一致的自我保证声明;
8、授权委托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有效日期?
答:《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有效日期不应超过申报资料中企业提交的各类证件最先到达的截止日期,且最长不超过2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