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 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5楼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 药监咨询:028-8691250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适用一次性进口申请通关备案的,该申请人应提供申请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属于委托申请的,另须提供委托人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委托证明文件。
(二)申请进口备案的药品必须取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且在有效期内。
(三)首次进口药材的,申请进口备案的药材必须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进口药材批件》。非首次进口药材实行目录管理,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调整。尚未列入目录,但申请人、药材基原以及国家(地区)均未发生变更的,按照非首次进口药材管理。
(四)申请进口备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供医疗使用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还必须取得《进口准许证》。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2、办结(时限:0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进口药品备案
申请材料
1、出厂检验报告书;
2、口岸地进口药品及进口药材备案购货合同;
3、口岸地进口药品及进口药材备案授权委托书;
4、批签发证明;
5、口岸地进口药品及进口药材备案进口药品通关单;
6、口岸地进口药品及进口药材备案药品说明书样稿;
7、进口药品报验单;
8、口岸地进口药品及进口药材备案标签样稿;
9、包装样稿;
10、原产地证明;
11、口岸地进口药品及进口药材备案承诺书;
12、口岸地进口药品及进口药材备案证明性文件;
13、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14、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药品、药材批件能否只提供复印件?
答:不能。现场需核验药品、药材批件原件。
问题2:外文资料需要翻译吗?
答:需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