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广州市黄花岗街道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受理大厅
4、咨询电话:020-3788601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符合《反兴奋剂条例》及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和经营的规定。
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具备下列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一)有专门的管理人员;
(二)有专储仓库或者专储药柜;
(三)有专门的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和出入库登记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1、收件(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凭证(含申请编号)。
2、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要求,转领导审批。
4、决定(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要求,予以发证。
5、制证(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批准证书或准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送达(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多种渠道将办事结果送达办事人
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批发)核减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申请表》;>>申请表
2、《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
3、增加(核减)经营范围的书面说明材料。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是否需要现场检查?
答:增加范围需要现场,核减无需现场检查。
问题2:请问新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版如何下载呢?
答:详见我局公众网站:http://mpa.gd.gov.cn/xwdt/tzgg/content/post_3068956.html。
问题3:请问在哪里查看办事指南?
答:详见我局官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000MB2D034421244017200901003。
问题4:是否需要邮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给省局?
答:不需要。
问题5:材料是否都需要提供原件?
答:标明原件的请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余请加盖企业公章。
问题6:请问现场检查的时限是多少?
答:时限为30个工作日。
问题7:请问现场检查的时限是多少?
答:符合《反兴奋剂条例》及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和经营的规定。 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具备下列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1)有专门的管理人员;2)有专储仓库或者专储药柜;3)有专门的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和出入库登记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问题8:请问可以线下办理吗?
答:不可以,申报人必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