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 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三楼
4. 咨询电话:020-83606141、020-1234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收件(时限:0.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备案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受理(时限:0.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审查(时限:0.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时限:0.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办理条件符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事项规定,复核通过,予以备案;办理条件不符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事项规定,不予备案。
5.制证(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印制《备案凭证》或《不予备案决定书》(该环节不计入承诺时限)
6.送达(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发放《备案凭证》或《不予备案决定书》(该环节不计入承诺时限)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
2.营业执照(A类有限责任公司);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4.(自建网站类)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
5.(自建网站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入驻类)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7.(入驻类)与所有拟入驻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签订的拟入驻协议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
9.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我们想在网上展示药品、医疗器械信息,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吗?
答: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需要先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只要网站有展示医疗器械或药品信息,则需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